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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审批市〔2020〕25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表时间:2020-06-03 09:59:47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   【】【】【

南审批市〔202025-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那丹六队消纳场-江南区吴圩镇平丹村那丹坡六队-广西祺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祺赢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在江南区吴圩镇平丹村那丹坡六队设立那丹六队消纳场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行政许可申请(面积:326088.4平方米,容量:5985634.5立方米,图纸下载:https://share.weiyun.com/BnbtFjsI)。 经审查,该拟建消纳场位于《吴圩空港新城概念性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轨道小镇用地范围内,同时其选址红线范围有0.0021公顷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因此,该申请不符合相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061

此信息转自广西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原文请点击链接阅读:http://sp.nanning.gov.cn/xzsp/spxxgs/jtcgl/t4354999.html

责任编辑:南宁渣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