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审批市〔2020〕24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审批市〔2020〕24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秀区蓉茉大道土方回填场)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因青秀区蓉茉大道北延长线(柳南高速-凤岭北路延长线)工程项目回填需要提出设立青秀区蓉茉大道土方回填场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行政许可申请(面积:164310平方米,容量:51.9万立方米,消纳类型:弃土,图纸下载:https://share.weiyun.com/VcV9hsUI)。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壹年。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6日
此信息转自广西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原文请点击链接阅读:http://sp.nanning.gov.cn/xzsp/spxxgs/jtcgl/t4339468.html
责任编辑:南宁渣土信息网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