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南宁渣土信息网 > 热点资讯 > 市政审批 > 消纳场审批 >  南审批市〔2020〕2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审批市〔2020〕2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表时间:2020-04-27 15:09:33  来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   【】【】【

南审批市〔2020〕2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崇左市蚕种场)


崇左市蚕种场:
        你单位提出在兴宁区五塘镇邕梧西路1-1号设立蚕种场消纳场(管理单位:广西巨强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行政许可申请(面积:68071.6平方米。容量:528700立方米。相关图纸网址https://share.weiyun.com/5Fbe9uF)。该项目通过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已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南审批农〔2019〕146号),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南兴环审〔2019〕27号),不涉及林地。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壹年。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16日
此信息转自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原文请点击浏览连接浏览:http://sp.nanning.gov.cn/xzsp/spxxgs/jtcgl/t4178925.html


责任编辑:南宁渣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