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审批交〔2019〕17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延续行政许可
南审批交〔2019〕17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青秀区仙葫开发区五合社区居委会)
青秀区仙葫开发区五合社区居委会:
你单位提出位于青秀区仙葫开发区五合社区大通坡的城东固体废物消纳场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行政许可延期申请(面积:131369.57平方米,容量:4315500立方米,图纸下载网址:https://share.weiyun.com/5XpUFTN)。你单位通过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桂地环地灾评〔2017〕216号),取得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南青农复〔2017〕30号),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南青环批字〔2017〕48号),取得了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青林地许临〔2018〕420号),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管理标准的通知》(南城管通[2018]216号)的要求完成了相关建设。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壹年。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18日
此信息转自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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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南宁渣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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