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审批交〔2019〕16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南审批交〔2019〕16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居委会)
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居委会:
你单位提出在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那锦坡设立那锦消纳场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申请(面积:96636.66平方米,容量:212985.3立方米,图纸下载网址:https://share.weiyun.com/5sClWVq)。你单位制定的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已评审通过,已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良农林水保[2019]4号),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良环建复字[2018]61号),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管理标准的通知》(南城管通[2018]216号)的要求完成了相关建设。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壹年。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15日
此信息转自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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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南宁渣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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