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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审批交〔2019〕12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延续行政许可

发表时间:2019-10-26 16:17:32  来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   【】【】【

南审批交〔2019〕12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延续兴宁区三塘镇创新村王村坡土方消纳场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行政许可有效期的申请(面积:323129方米,容量:2524494.3立方)。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设立三塘镇创新村王村坡土方消纳场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至202033日。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4日

此信息转自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原文请点击浏览连接浏览http://sp.nanning.gov.cn/xzsp/spxxgs/jtcgl/t1670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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