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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审批市〔2019〕11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发表时间:2019-10-26 15:35:49  来源: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   【】【】【

南审批市〔2019〕11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你单位提出设立位于南宁市高新区高峰林场六里分场18、20林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六里苗圃消纳场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行政许可申请(面积:97425平方米,容量:2266314.4立方米,图纸下载网址:https://share.weiyun.com/5i35nPy。你单位通过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取得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南审批农〔2019〕107),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南环高审〔2019〕36号),取得了自治区林业厅使用林地的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桂林审政字[2018]290号)。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管理标准的通知》(南城管通[2018]216号)的要求完成了相关建设。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壹年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5日

此消息转自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原文请点击链接浏览http://sp.nanning.gov.cn/xzsp/spxxgs/jtcgl/t3225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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