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信息】南审批市〔2019〕17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
南审批市〔2019〕17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在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五合大道至四塘公路6Km处花陈坡设立南宁城东花陈固体废物消纳场(二期)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行政许可申请(面积:59680.8平方米。容量:335.44万立方米。相关图纸网址:https://share.weiyun.com/5Kg962k)。 该项目通过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编号:桂地环地灾[2017]348号),已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南青农复[2017]44号),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南青环批字[2017]67号),已取得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青林地许临[2019]1845号、青林地许临[2019]1846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壹年。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10月12日
此信息转自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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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南宁渣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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